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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樂透型」市場自行清算機制 2008-03-09 01: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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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「偏好型合約」,我們將嘗試一種新的市場清算機制,暫名為「樂透型市場清算機制」。 和現行機制相同之處:清算價格仍然是由市場自行決定
而和現行機制不同之處則在於清算時間的選擇 以往清算日期都是事前固定,但有會員反映在接近清算時間時容易造成大量交易的情形發生。所以我們決定將清算時間更改為「隨機決定」。每個合約都會公開交易至少若干日(例如一個月),之後將開始「隨機」決定清算日期。 當天清算與否的決定原則為:每個星期二及星期五,台灣彩券大樂透開獎結果中的「特別號」若小於30,則該合約在當天晚上8:30停止交易並進行清算。 因此這類合約每天都只開放交易到晚間 8:30 為止。 (註:台灣彩券大樂透特別號可能的數字為 1~49之中任一數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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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「樂透型」市場自行清算機制 2008-03-09 09:3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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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 可減少人為作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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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「樂透型」市場自行清算機制 2008-03-09 18:4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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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從什麼時候開始 已發行之偏好合約是照舊的還是新的方式 新的方式可以舉簡單的量價關係來解說嗎 如單一和多個的例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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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「樂透型」市場自行清算機制 2008-03-09 23: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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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起來跟舊的清算方式不一樣的只有「清算時間」是用樂透特別號決定,也就是說某偏好合約開始一個月後,只要碰到大樂透開獎就有機會被清算(也可能不會),這種不確定是否會清算狀況下,去炒作價格的人風險會變的極高,對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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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「樂透型」市場自行清算機制 2008-03-10 00: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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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不遡及以往。只有自公告宣布後,有「特別註明」的偏好型合約,才適用「樂透法」,例如<這個合約>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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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「樂透型」市場自行清算機制 2008-03-10 09:4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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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不好意思 我是指可以舉簡單的例子 如單一選項總成交幾張最後金額結算方式 和多個選項成交項和金額結算方式 和以往有何不同的地方嗎 我再仔細看完才發覺已經寫的很清楚 只有結算時間與之前不同 結算方式金額都相同 不過可以建議一下嗎 如果一組多個合約 是否可以考慮成交量大的可以有加乘的效果 畢竟成交量要大需要投入較多的錢錢 這樣大家也比較想玩 不然一個十萬張與一千張 用同樣的比例來算 有點不公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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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「樂透型」市場自行清算機制 2008-03-11 18:3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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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部份合約都是越接近到期日交易量越大 如果"到期日"不確定的話 會嚴重影響交易意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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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「樂透型」市場自行清算機制 2008-03-20 00: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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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避免人為作價,不得不如此 這主動民意調查市場裡有能力作價的也不少,我也算是其中之ㄧ,不過我贊成這新的方式,感覺比較公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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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「樂透型」市場自行清算機制 2008-03-25 15: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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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說 清算時,是一家公司收攤 所以說如果直接隨機化的話 隨時都有倒閉的風險
所以我覺得不如在合約尚未到期之前 倘若有部分跡象顯示人為作價 再啟動該機制如何
雖然這樣我是覺得比較符合市場機制 可是仍有其大弊病 EX: 要是逃過一劫可能會(嘖嘖嘖....) (所以我為我的意見也呈觀望狀態...) (希望這篇不會變成廢話文= =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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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「樂透型」市場自行清算機制 2008-04-20 17: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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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還是不太了解自行清算機制,清算價格〝標準化〞是怎麼算,可否舉例說明之。就我所認知,本玩法應該是有錢戶姑且稱大戶的可作價玩法,如何看出市場調查真實性,調查出來的可能只是幾個大戶的偏好。 如非一翻兩瞪眼,而是市場調查,我建議〝市場自行清算機制〞,是否規定每一帳戶,在每一合約有金額上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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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「樂透型」市場自行清算機制 2008-04-20 17:4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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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好建議! 若再加入新開戶須等待24小時才可以交易,可防止有心人利用灌水戶,10萬G一次用罄即丟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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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「樂透型」市場自行清算機制 2008-05-17 01:2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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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1.標準化是使全部合約總值==100
因為合約"組"最後成交的價格並非每個合約同時,且成交量相同,因此要經過校正
2. 反對.每一帳戶,在每一合約有金額上限。反而是造成市場扭曲的結果
3.我算是小戶(目前47名),但是也不算太小,我只能夠說,就算可用餘額金是我的十倍左右,要拉也拉不動幾檔 因為量實在太大了.
4. 平常我都不敢玩樂透型調查,不過有人亂拉時進場套利除外 ,如果限制下去每一帳戶,在每一合約有金額上限。套利平倉單不敢進,反而保障大戶奏出 養 套 殺 三步曲
5. 大戶我猜平時都很少碰冷門合約的,流動性不足,逃都逃不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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